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等相关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论文类别认定工作,结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与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对《贵州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及管理办法(试行)》(校办发〔2021〕179号)作如下修订,请遵照执行:
原文件对论文类别要求Ⅴ类修订为Ⅳ类,Ⅳ类修订为Ⅲ类,Ⅲ类修订为Ⅱ类,Ⅱ类修订为Ⅰ类,Ⅰ类修订为权威B类,特类修订为权威A类。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及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3月修订版).docx
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