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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

关于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8 来源: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省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 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如下,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宣传教育

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 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指示要求。

2.加强纪律和法治教育。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和学习《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 见》、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以等有关师德师风文件为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化大学习。

3.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深入学习“人民教 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 教师的先进事迹。教学单位组织我校受表彰的教师先进典型开展事迹宣讲、交流座谈。

4.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师风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近期,重点向教职工通报“教育部公开曝 光第十三批 7 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以及省教 育厅通报的相关典型问题、典型案例(详见 2023 年 9 月 22 日转发文件)。

二、突出重点,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 有力契机和强大动力,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要大力 加强对教育家精神的宣传阐释,推动全体教职工深刻领悟教育家 精神的思想内涵,注重培育拥有鲜明贵州特色的“黔派名家”群体,带动引领更多教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 努力做“经师”和“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涵养启智润心、 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秉持勤 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成为终身学习的践行者;勤修乐 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用大爱书写教育人生;树立胸怀 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要坚持将师 德师风建设作为 “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 则,进一步巩固和固化全省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治理成果,着力培 育一支师德好、理念新、教学精、能力强的 “美的教师”。要强 化教育家精神高位引领,大力宣传 “全国最美教师”、黄大年式 教师团队、教书育人楷模、名师名校长等先进教师典型,充分展 现广大教师爱党爱国爱校爱生、有师德有责任有情怀有水平的精 神风貌。要持续抓好教师能力水平提升,深入推进“七大提升工 ”“强师工程”“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强力行动”实施,切实打好 师德建设、素质提升、条件保障等 “组合拳”,激励广大教师自我精进、 自我完善,努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全面排查整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各基层单位充分发挥已设置的师德师风信访投诉渠道、领导 班子联系教职工制度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好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点。结合前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治理工作情况,针对自查自纠查摆的问题进行 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近期,省教育厅印发 《省教育厅致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封信》(详见附件),要求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应坚持严于律己,清廉从教,共同做到不 向学生收取已明令禁止的各种费用,不强制或变相收取明显不合 理、学生及家长不情愿的各种费用,严防个别人将良心事业变成 逐利 “产业”。学校将收受家长财物、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教育乱收费问题纳入师德师风专项治理中,对查实的违规收费问题坚决整改和纠正。

四、加强教职工日常监督管理

1.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各单位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履 行管理职责,加强对教职工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按照《贵州财 经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考勤管理。严肃 政治学习纪律,规范教研室学习制度,要求专任教师定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研室学习或相关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2.规范教职工外出审批。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外出进修培训、攻读学历学位、兼职兼薪等审批流程。严禁教职工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外出进修培训、攻读学历学位、到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薪等。

各单位请于10月25日前将教职工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通过 OA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反馈至詹玮处。


特此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致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封信


教师工作处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