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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证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线下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9-04 来源: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开展高校教师系列、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具体工作提示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须为我校专任教师,申报党务和思想政治

工作专业须为我校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 一)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达到《贵 州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及管理办法(试行)(2023

年 6 月修订版)》(校办发〔2023〕103 号)条件要求。

( 二)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达到《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22〕108 号) 和《贵州财经大学高校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聘及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办发〔2019〕70 号)条件要求。

(三)2023 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贵州财经 大学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规则(试行)》(校办发2021〕177 号)开展。

(四)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五)基层工作经历

推荐部门可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特色和工作实际,对其参 与支援教学、培训讲座、教学研讨、技术帮扶、文化推广、法律 咨询、医疗援助等为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基层服务工作进 行认定。申报高级职称须连续服务 1 年以上,累计服务 2 年;申 报中级职称须累计服务 1 年以上。(基层服务证明由派出单位与 接收单位共同出具,注明服务时长与服务形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六)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从 2021 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 90 学 时;2020 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 60 学时;2020 年以前,继续教 育年均不少于 72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 三分之二。继续教育学时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计算,详见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在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开展公需科目学习测试。

今年拟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公需科目测试合格证。

三、申报流程

( 一)各二级单位指定专门从事该项职称工作的行政人员。

( 二)申报人员可到学校图书馆出具论著查重报告,申报材 料(包含中文论文、专著等)均可免费检测一次。往年已取得学 校图书馆查重报告的论著今年须重新查重。请单位职称工作负责 人于 2023 年 9 月 7 日 16:00 前汇总拟申报教师的论著《检测申 请登记汇总表》(附件 3)通过 OA 反馈至教师工作处张攀。教师 工作处出具函件至图书馆后申报人员才能进行检测,图书馆查重 要求及查重时间另行在 2023 年职称申报群(群号码:575057448)通知。

(三) 申报人根据《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 件 4)准备材料,将相关材料交至相应审核单位进行审核认定。 如职称系统需补充信息,请于 9 月 25 日前联系教师工作处张攀 (电话:0851-88510763)并点击申报,过后线上系统填报信息将不再修改。

因科研、教学申报材料较多,请申报人将需认定的材料做好 标记,统一由单位交至科研处、教务处审核认定。教务处教学相 关材料审核要求详见《关于审核 2023 年职称评审教学相关材料的工作提示》(附件 7)。

(四)各二级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的申报 条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审核完成后, 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报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小组进行推荐评审。评审结果排序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公示无疑议后, 由学院行文将申报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五)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对二级单位申报材料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流程进行评审工作。

四、申报材料线下报送安排

( 一)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员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汇总填写 《贵州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审表》(附件 5),于 9 25 16:00 EXCEL 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教师工作处张攀。

( 二)各二级单位将党政联席会纪要、单位诚信承诺书(附 件 6)、单位推荐公示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情况、 单位推荐情况、公示人员推荐顺序排序名单、公示情况说明等) 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于 9 月 25 日 16:00 前将 PDF 电子版通过 OA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发送至教师工作处张攀。

(三)报送时间:2023 年 9 月 26 日-27 日 9:00-16:00

(四)报送地点:教师工作处(立德楼 308)

(五)评审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8〕196 号文件规定 标准收取评审费。高级 350 元/人、中级 250 元/人。申报人通过 学院审核并报送材料至教师工作处后可转账至学校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贵州财经大学

开户行:农行贵阳中北支行

银行账号:23137001040002218

备注/附言:工号-姓名-申报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

五、其他问题

( 一)要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首要标准,坚 持将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过程中的师德

表现作为职称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 二)各二级单位对申报职称的评审材料,要严格按照相应 的评审条件进行政策性审查。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 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个人承诺书》(附件 2-4),推荐单位要

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单位承诺书》(附件 6)。

(三)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所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

(四)其他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1-88510763 张攀

特此通知。



附件:

1.相关评审条件文件

2.申报相关表格

3.检测申请登记汇总表

4.贵州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审表

5.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6.单位诚信承诺书

7.关于审核 2023 年职称评审教学相关材料的工作提示


教师工作处

2023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