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各部门:
现将《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提高认识, 广泛宣传
各学院(部)、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的重要性,了解激活流程;要利用日常例会、学院公告等方式及时传达文件精神, 积极配合省医保局的政策要求。
二、 落实到位, 及时办理
根据《通知》要求,省本级参保职工需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的注册和激活。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在传达文件时一并通知本单位职工按照“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流程”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特此通知。
附件:
1.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活的通知
2.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流程
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0 年 11 月 17 日